
摘要
《通知》明确了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四川省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以下简称德眉资)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相关事宜。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在德、眉、资购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如下:
《通知》明确了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四川省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以下简称德眉资)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相关事宜。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在德、眉、资购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满法定退休年龄,并在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具有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等;
(三)申请时在成都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
(四)在公积金中心(含成都公积金中心、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异地中心)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五)具有经购房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且为买受人;
(六)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且首付款金额加上贷款金额应等于住房价值;
(七)有较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八)能提供成都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
(九)成都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所需提供的资料及份数
(一)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二)户口簿(首页和借款申请人本页、未成年子女页)原件和3份复印件。
(三)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离婚的生效文书)原件,单身须现场声明。
(四)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备案表4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五)购房合同正本,3份原件。
(六)购房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2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七)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凭证:首付款收据及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原件和2份复印件。
(八)借款申请人在成都公积金中心贷款服务大厅申请贷款时,可在柜台打印《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信息登记》(含未成年子女信息)。
(九)开发商提供的已盖章、符合购房地办理预告登记的手续原件一套(不得涂改)。
(十)委托扣款(还款)账户:符合所选择贷款银行要求的主借款人的个人借记卡原件和2份复印件。
(十一)收入相关资料:
1、单位缴存职工的月收入原则上以缴存基数为准。
2、个人自愿缴存者的月收入以缴存基数为依据;其中缴存基数5000元以上的,还需另行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个人参保缴费资料,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3、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共同借款人需提供收入证明(成都公积金中心网站可下载格式)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其中月收入5000元以上的,还需另行提供近6个月的个人储蓄账户资金流水单或社保个人参保缴费资料,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十二)缴存公积金相关资料:
因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与职工正常缴存余额和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双挂钩,在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异地中心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提供相应缴存时间的缴存明细,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十三)成都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三、办理流程
借款申请人到成都公积金中心贷款服务大厅填写书面贷款申请,提交申请资料→受理人员进行受理、调查、初审→中心进行审查、审批→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签署借款合同等贷款手续→中心核准发放→受托银行发放贷款→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领取借款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政策,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只有在德阳、眉山、资阳三个城市买房,才能在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川内其他城市只能选择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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